有一件事,已经好几年了,却一直印在我的脑海中,并且每当想起时,总会心存感激!
2003年6月底,正值毕业离校的日子,也就在离校的前一天,已经与济源电厂签过就业协议的我准备与焦作邮政局签订另一份就业协议,按照当时的规定,一名毕业生是不能同时持有两份就业协议的,因此,我必须先把电厂的协议解除,才能在学工处领取第二份就业协议书。
我倾向于邮政局,于是决定放弃早在那年3月份就与电厂签订的协议,但在与电厂的协议中,有一条规定,一方单方面放弃协议,须向对方支付3000元违约金。
未谙世事的我不知道该怎样处理这件事好,只好决定按照协议内容,先准备3000元现金。
我收集自己所有的积蓄,只有2000块,剩下的1000块我无法筹集到。同学们马上就要各奔东西了,向他们借显然是不可能的。也不想麻烦父亲,因此就没同家人联系。
邮政局人事教育处的处长一直催我尽快地签协议,并说有好多河大的毕业生都要应聘,如果我不及时,机会就属于别人了。
我急得团团转,想起平时与一位老师关系很好,便开口向他说起自己的情况,不知是出于哪方面考虑,他以种种理由拒绝了我。
我当时很理解,毕竟自己很快就要离开校园了,能不能还钱是有风险的。
但我还是希望有谁愿意帮助我。
我又将自己的情况说给了曾在院报编辑部工作的王欣老师,那时她已经调往社科系担任语文老师去了。四年的大学,我有大部分时间是在大学生通讯社,在院报编辑部度过的。我清楚记得,大学发表在院报的第一份作品,是王欣老师编辑的,这曾在当时给了我极大的鼓励。随后的大学生活中,我对新闻采访与写作产生了极其浓厚的兴趣,并少有收获。这其中,王老师的鼓励给了我莫大的信心。
王老师平时话不多,参加工作已经多年,有时候却显得仍像一名学生,即便在她有了孩子之后。
听我说完后,没想到王老师不假思索地就答应了,并要我和她一起,立即去附近的银行取钱,借给我1000块钱后,连个借条都没有要求我写。
我感到了深深的信任!
凑足了钱后,我马上去学工处领取了一份就业协议,并马上与邮政局签定下来。戏剧性的是,很快我又决定不去邮政局,仍旧去电厂,把钱要回后,又马上还给了王老师。
毕业后在济源仅仅呆了40来天,我又决定离开来江南了,几个月后,利用回家过年的机会,去了电厂想正式解除当初的协议,领导知道我执意要走,没有谈任何条件,就同我一起把协议解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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